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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2019新“套路贷”

2020-09-27 08:20:12
解码2019新“套路贷”
详细介绍:

                                                                          解码2019新“套路贷”

近两年,以借贷名义实施“套路贷”的案件频发,套路之多,让人防不胜防。在“零门槛”“无抵押”“高额度”等口号的蛊惑下,很多人分不清这是“馅饼”还是“陷阱”,一旦被套路便会付出惨痛代价,无力摆脱,有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本文旨通过对近日爆发的套路贷现象及新的法律规定进行法律分析,以避免更多人被套路贷,以及被套路贷的受害者可借鉴本文所述维权方式。

 案例:连环套路,让人防不胜防

2019年5月,李女士经人介绍参加了某高利息收益投资项目。李女士先与A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将其在北京的房产抵押,借款500万元(实际合同显示借款480余万元,其中的差额为服务费);收到该款项后,李女士根据介绍人提供的投资信息,与B国际物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将该款项汇至B公司法定代表人账户;同时,为了打消李女士顾虑,B公司让C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李女士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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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两个月,李女士可按时收到B公司每月近10万元的还款及利息,再将该笔款项支付给A公司。但从第三个月起,B公司不再还款,导致李女士无法按时向A公司还款。A公司因无法收到还款,便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催债,使李女士陷入极度恐慌中。此外,据李女士透露目前尚有几十位与其情况相似的投资者深陷套路贷之中。

一、 “套路贷”的典型表现形式:

从表现形式看,“套路贷”一般分为“借款”、“索债”两个阶段。在“借款”阶段,加害人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连环套”,最终欠下高额债务;在“索债”阶段,被害人因无法归还巨额欠款而遭到暴力恐吓催债,加害人在此期间的行为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确认债权,或是电话骚扰、尾随跟踪、恐吓、威逼甚至非法拘禁等。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加害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加害人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其偿还“虚高借款”。

(4)加害人恶意引导被害人通过再借贷或者抵押财产的方式,偿还之前的债务,增加被害人借债金额。

(5)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采取暴力、威胁或是借助虚假诉讼、公证等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索债”,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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