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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则解读四十八:格式条款的效力规则

2020-12-03 13:33:02

民法典新规则解读四十八:格式条款的效力规则

王冠华

 

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1编第6章第3节和本法第506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王律解读:

关于格式条款的效力规则,此前《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民法典》第497条在吸收该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减轻其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之情形,同时将“不合理”纳入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评判标准之一,对格式条款无效情形作了区分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497条规定,具体而言,格式条款无效有如下三种情形:

1.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般规定或者符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般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是指具有《民法典》第1编(总则)第6章第3节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第144条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45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46条规定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53条第1款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53条第2款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第154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等等。如果格式条款具有上述无效情形,则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符合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是指具有《民法典》第506条规定的无效情形。《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由此,如果格式条款有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内容,则该格式条款当然也是无效的。

2.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实践中,格式条款虽然存在“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但是,如果该内容并未违背公平原则而超出合理的范围,此时就不宜直接认定格式条款无效。另外,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格式条款,也属于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果格式条款提供者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该条款,也未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第2款规定,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在“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的情形下,此时便意味着自合同成立时该格式条款并不存在,自然也无需对该条款的效力进行评价,相对人可自始至终不履行该条款,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何判断“不合理”这一限制条件,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供给相关规则,司法实践中,通常要结合格式条款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性质进行判断,其终追求的价值目的就在于避免格式条款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过度失衡,从而使民法公平原则得以贯彻和体现。但需注意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3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在消费合同中,只要格式条款中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不受“不合理”这一条件的限制,可以直接认为该内容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进而认定无效。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认定有特别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则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一特别规定。

至于“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中“主要权利”如何理解,法律同样没有提供相关规则的供给,司法实践中同样需要根据合同性质本身予以确定。如果依据合同性质能够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则应以此确定当事人所享有的主要权利。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第(二)项规定,合理“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根据《民法典》第497条第(二)项规定,则不存在合理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由于对方主要权利关乎到其合同目的能否终实现,故在格式条款中,如果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则该等内容当然无效。

这里,尚需强调的是,格式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整体无效。《民法典》第1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依此,如若格式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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