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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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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获赠“仗义论是非 依法辩曲直”锦旗!

2021-08-12 18:33:29

2021年6月11日,昌吉准东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张女士专程来到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二审案件的刘静律师送上锦旗一面,上书“仗义论是非 依法辩曲直”。


该案件经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刘静律师的有效代理,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女士表示,对于刘律师的办案结果非常认可,完全超出了预期,也被刘律师的专业和敬业的精神所感动,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中刘律师不辞辛苦,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取,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和专业确实名副其实。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昌吉准东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张女士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建筑公司承包案涉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实际履行中因建筑公司自身实力不足,施工工程经质量鉴定存在质量问题,且未按期完工,已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施工合同,并主张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需修复费用、质量鉴定费等各项合计近3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房产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房产公司不服败诉结果准备上诉,张女士辗转至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委托刘静律师代理上诉案件。

关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刘静律师在接到委托后,往返吉木萨尔县、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三地,先后前往当地规划局、劳动监察大队、案涉工程项目的设计院、联系吉木萨尔县公证处、设计单位的审计人员共同对案涉施工现场实际现状实地取证,获取相关新证据10余份,开庭前充分准备证据目录代理思路,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刘静律师在房地产、建设工程类纠纷公司法律实务、股东权益纠纷等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及娴熟的诉讼技巧,参与多起企业改制、公司并购、重组及BOT项目,在金融机构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及国际工程业务中也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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