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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动态】盈科乌鲁木齐律所刘雪莲律师经办涉外案件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优良案例》

2021-11-17 17:54:39

本文原创作者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刘雪莲律师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中国T公司在土耳其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总承包方与业主方签订两个EPC合同,同时承建两个新能源电站项目。在EPC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国T公司的土耳其子公司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本地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由本地公司分包建设EPC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土建施工。

由于当地分包商实施的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并存在工期延误,导致中国T公司未能按期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终验收,合同尾款的结收也因此受到影响,中国T公司面临被业主追究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中国T公司依据分包合同约定扣留当地分包商的10%工程款。当地分包商随即在土耳其国内通过诉讼、非诉方式向中国T公司施加压力,要求中国T公司支付该扣留的分包工程款,同时还提出在分包合同价之外再向其增付合同外的工程款。

土耳其分包商在土耳其法院针对中国T公司先后提起三起诉讼案件,申请法院对中国T公司在土耳其的三个银行账户冻结,致其中国T公司仍在施工中的工程项目缺少流动资金,帐号被封也导致短期内无法从中国汇出工程施工所需的周转资金,工程中的劳务费、材料费均不能正常支付,中国T公司临数起违约责任风险。

【法律分析】

盈科乌鲁木齐律所刘雪莲律师分析中国T公司与土耳其当地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该分包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都规定的较为笼统、抽象,没有明确义务履行的标准及违约责任的标准,缺乏实效性论证与实证操作程序。在双方证据都不是特别充分和扎实的情况下,又缺乏明确的合同条款依据可以直接确定违约与过错,做为案件的法官,也是很难明确判明双方争议的是非过错,很难直接依据具体条款解决中国T公司与土耳其分包商的争议。因此,分包合同所存在的不足处实际上是双面性的,无论是发包方的中国T公司,或是土耳其本地分包公司,如果想当原告,都会面临诉讼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盈科乌鲁木齐

【应对策略】

经过与土耳其律师充分沟通交流,对土耳其国家的合同及诉讼法有基本的了解学习,对中国T公司三起分包工程相关的被诉案件的案件事实、证据及原告的请求经过充分论证研判,T公司委托的中方律师与公司商务团队共同确定“主动起诉并反诉、以诉讼对抗诉讼、以诉促谈”的应对策略:一方面积极准备证据,应对分包商的三起诉讼案件,同时,主动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土耳其分包商,要求其向中国T公司承担分包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承担因申请禁止令冻结中国T公司银行帐号给中国T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三起被诉案件中的反诉,主动起诉分包商的两起案件,数起案件交织对抗,相互牵制影响,终分包商权衡利弊和诉讼风险后被迫妥协让步,与中国T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分别撤回各自的起诉,协调解决争议,中国T公司的利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保障,并使争议双方损失较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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