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离婚律师,新疆交通律师,新疆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知识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总机:0991-4651099 

传真:0991-4686070 

法律咨询热线:0991-4698012                                18199806029

网址:www.lawyer-xjyk.com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领海大厦9-10层

港区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 风险防控措施

2020-10-20 12:25:16

港区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

风险防控措施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杨天斌

新疆国际陆港集团自2018年成立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围绕“集货、建园、聚产业”的发展思路,通过不断完善物流平台和打造产业平台,目前诸多外向型产业在港区集聚。

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港区企业经营风险,确保港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港区企业如何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进行风险防范说明如下:

一、进出口贸易简介

进出口贸易也称为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它是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应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其基本特征:

1、国际贸易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所涉及的问题比国内贸易要广。   

2、国际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所承担的风险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因此交易双方所考虑的问题比国内贸易要杂。   

4、国际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交易过程比国内贸易要多。

二、进出口贸易流程

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一个完整的国际贸易通常有十个流程:报价、订货、付款、备货、包装、通关、装船、运保险、提单、结汇。

1、报价

主要包括:产品的价格构成、交易数量、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包装方式、交货时间、起止地点、运输方式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2、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达成意向后,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这标志着进出口贸易业务的正式开始。

3、付款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四种,即L/C信用证付款方式,D/A承兑交单方式,D/P付款交单方式,T/T电汇方式。

在上述四种付款方式中,为常见、使用频率较高的就是L/C信用证付款方式。信用证付款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T/T电汇。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都是商业信用,没有其他费用!T/T电汇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为多见的是后T/T, 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

D/P付款交单方式实务中运用的比较少,是指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按支付时间的不同,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D/A承兑交单为出口商通过托收银行指示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向进口商发放所有权及其他货运文件。

4、备货

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货物品质、规格是否符合买卖合同要求,货物数量是否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时间是否根据信用证规定,确保船货有效衔接。 

5、包装

一般出口包装标准只需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而特殊出口包装标准必须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同时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6、通关

此环节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尤其是产地证的申领,形式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的编制更是重中之重,如不合规,则不能顺利通关、放行,也就无法完成交易。 

7、装船

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交付是通过各种运输方式来完成的。运输方式的种类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和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航空运输(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邮包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8、保险

对外运输货物保险是以国际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货物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则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保险种类。

9、提单

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提货、结汇所用的单据。所签提单必须根据信用证所要求份数签发。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10、结汇

货物装出后,可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将各种议付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新疆律师事务所


三、进出口贸易适用政策、法律和规范

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国际贸易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但由于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一般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较大的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等。

1、国际贸易术语(2000通则和2010通则)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4、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制度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6、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托收、信用证)

7、《对外贸易法》

8、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9、《服务贸易总协定》

10、国际知识产权法

11、国际融资担保

1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13、《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14、《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5、进出口制度等

四、进出口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主要单证

(一)出口合同

1、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2、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

3、商业发票

4、装箱单

5、托运单

6、出境货物报检单

7、出境货物通关单

8、出口货物投保单

9、保险单

10、原产地证明

11、集装箱装箱单

12、出口货物报关单

13、出口收汇核销单

14、提单

15、装船通知

16、银行结汇水单

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进口合同

1、提货单

2、入境货物报检单

3、入境货物报关单

4、进口货物报关单

5、海关专用缴款书

五、进出口贸易的风险类别

因国际贸易涉及跨国运输、货物保险、国际支付等关键步骤,其纠纷具有国际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大大增加了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的总体风险。此外,因国际贸易业务产生的纠纷往往涉及外国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存在着繁多条约、公约和惯例约束着人们的贸易行为,甚至需要适用某个主权国家的法律、规定处理争议,此外,国际贸易纠纷还受国际政治形势、国家外贸政策、等客观条件变化的影响。更增加了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的复杂性。

当前,随着各种竞争手段的不断更新和法律环境的变化,从事外贸的企业和个人面临的各种风险随之增加,因此,如何防范和应对外贸中的法律和业务运作风险,在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同时,逐步提高对外贸易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知识水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经归纳整理,目前国际贸易的风险分为三大类:

1、国家性风险

包括本国和目标市场国家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诉讼风险等。

2、市场性风险

包括进入时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客户履约风险、货物运输风险、货款结算风险等。

3、欺诈性风险

包括经营资质欺诈、货物权属欺诈、虚假合同欺诈、伪造提单欺诈、信用证欺诈、运输保险欺诈等。

    六、进出口贸易业务中风险防控措施

外贸企业可以结合风险转移、风险吸收、风险回避、风险中和以及风险分散等原则,采用以下防范措施,将贸易风险降到较低线。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培训进出口贸易业务人员,使其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知识与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使之能有效识别每一项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其次要定期或不定期结合贸易风险案例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在相互学习过程中,提高风险分析、风险提取等业务素质;后要让业务人员及时了解相关贸易政策,丰富其理论知识,提升科学的风险防范理念。

2、提前做好国际市场的调研

现阶段,由于国际贸易往来的频繁开展,导致国际市场环境逐渐趋于复杂化,市场环境会随着现阶段的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发生变化,货币汇率风险成为其中的典型代表。为此,应深入到国际市场内部,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对合作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性的研究与分析,分析当前金融市场的运作情况,针对货币汇率的波动区间进行评估与预测,以保证货币运行的合理性,制定预警方案,以及时作出合适的选择。强化对国际市场的调研工作,应将生产国家、需求国家的具体情况予以掌握,分析各个国家现阶段的社会因素、自然灾害、战争情况等,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对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评估,进而得出合理的决策,避免风险的产生。

3、建立客户信誉评价机制

为避免风险的产生,应强化对合作国家信誉的考察,通过建立客户信誉评价机制来约束与规范贸易行为,选择口碑好、信誉度高的外国企业进行合作,以避免由于合作国家信誉问题而导致的资金风险问题。在交易中,要对对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资信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对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要严格查证与验证,对其以往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定,同时对合作企业的合同履行能力、出口许可证、原料供应、货物来源等进行严格考察。通过以上一系列的了解,为企业制定信誉评定机制,通过各个标准评定,为双方合作提供有效的借鉴。

4、科学选择计价货币

外汇风险是国际贸易中的典型,严重制约着贸易的开展。在国际贸易环境中,受到我国外汇制度的约束,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策略来规避货币汇率所带来的风险问题,为转变当前现状,应科学的选择计价货币,出口时运用硬币来计价,进口时要利用软币来计价。此外,一旦在国际贸易环境中出现问题,应对交易的产品进行价格的合理调整,做到在市场环境中可灵活应对。若在出口的时候选择软币计价,要将作价提高,在进口时选择硬币计价,应降低作价。另外,为了避免由于货币汇率而发生风险问题,应在合同中凸显出来,将价格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会根据货币汇率的变化情况进行价格的合理化调整。

5、审慎研究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合同是每一笔业务的展开、延伸和终结,是双方履约的尺度凭证,也是经济索赔、贸易纠纷、依法诉讼的主要依据,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的关键。业务人员在商议业务时,要充分了解自身企业所处的贸易地位,尽量掌握谈判的主动权。在签订条款时,应本着极度审慎认真的态度,做到合同形式标准规范,条款内容完整无误,语言表述简单明了。合同条款签订后,要及时报送相关人员审核、审批。要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谨防对方利用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变更欺诈行骗,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也应处变不惊,认真调查、科学分析,以小的代价化解合同风险。

6、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

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信息获取快速且渠道多样。但各类信息都会具有一定的不完全性、不准确性、不对称性,特别是信息的时效性,都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在决策上出现失误。因此,要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系统,全面展开对国际国内市场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政策动向,及时掌握消费者偏好、产品供需状况以及外汇市场等的变动情况。同时,通过建立企业内部报告系统、信用情报系统和资信调研系统,把国际国内市场情况、客户信用、业务流程等信息情况,汇集、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评估,为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选择市场以及企业的下一步决策提供支持。

7、完善信用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同时,要努力提高对应收货款的管理水平,不但要落实货款结算的责任与任务,还要重视应收货款的流动性以及对实际成本的核算,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追款进行全程风险控制,防止坏帐形成或陷入贸易骗局。另外,可根据具体贸易业务情况,选择出口信用、出口保理业务或是承兑交单项下的银行保兑业务等方式来降低收汇风险。

8、适当、及时投保

进出口业务中货物的运输多数是运输路途远、运输时间长,程序复杂,环节众多,是一些固有风险或恶意风险的密集段。因此,在装运前,双方应做到对装运条款规定的装运时间、装卸地点、分批装运、转运等理解一致。同时,外贸企业要备齐各项单据及凭证,既防范运输途中的风险,又保证顺利通关。

9、 防止非关税壁垒

卖方需密切关注时事政治与经济形势,一方面要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商品的不同标准,适时适地进行出口,有效避开灰色壁垒风险。

七、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当好企业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将全面建立实施“五核十审”制度,配合企业较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1、坚持五核,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事前控制是在进出口贸易业务进行之前,通过政策复核、法规复核、资质复核、产权复核、资信复核,向企业提交合作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社会、政策、经济、文化背景和对方的合法性及从事商业活动的能力,给出具体业务的风险性提示。

2、落实十审,为企业保驾护航

进出口贸易业务十大流程能否顺利完成是成败的关键所在,围绕做成做优,不断深入地进行以下十个方面的审核:

⑴审主体,看合同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特定的资质,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资信调查,签字盖章是否真实等;

⑵审意思,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是否失真;

⑶审标的,看交易标的是否合法,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引用是否到位,定性和定量是否全面准确,付款方式是否符合企业相关制度规定;

⑷审文字,看使用的词语,数字是否准确,字句是否有歧义,是否存在遗漏,附件与主合同是否一致,合同用语是否清晰明确,有无不利于我方的约定;

⑸审风险,看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否对等明确,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或不可控制的风险,看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能奏效;

⑹审免责,看其中的免责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是否范围适当或公平,有关弃权或豁免放弃条款是否适当等;

⑺审纠纷,看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法,违约责任是否对应潜在的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是否可操作,是否足以挽回损失,纠纷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关于诉讼或仲裁管辖是否存在无效情形的问题;

⑻审涉外,看合同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⑼审效力,看合同整体上能否保证其有效性,合同的效力所附带的期限和条件是否适当,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是否属实等;

⑽审手续,看合同签订是否需要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签字盖章是否完备,货与款的交接手续是否明细,授权人签名、授权书内容等是否完整有效。

七、特别提示

1、FOB一般用于出口,对出口方而言风险小,因为进口方需要自己买保险和承担运费,在运输过程中所有的风险都是进口方承担的;CIF一般用于进口,对进口方而言风险小,因为进口方支付了运费和保费等一系列的费用,在运输过程中所有的风险都是出口方承担的。

2、报价阶段,需要清楚的掌握原材料的价格,提前预防价格的变动。当客户确认订单以后,签订正式合同时,付款方式尽量谈的对自己有利,能做L/C(远期信用证更好) ,前T/T的较好。同时,确保在客户没收到货物之前,收齐货款,尽量将风险降到小。

3、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

陆运险的责任范围: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损失,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

4、国际贸易在履约中要特别注意:进口国的局势是否稳定;政策是否变动(是否拒收,调高进口税,是否提高质量标准等);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是否出现大的变化;进口商银行的实力;汇率的变动(升值对出口不利,而对进口有利,贬值则反之);出口商在履约过程中,在质量,交货期,数量的控制能力;运输过程的风险(战争,海盗,油价上涨,港口罢工等意外因素);出口国对出口商品政策的可能改变(特别是退税率的变化,调高有利,降低不利);结汇单证的准备(在LC条件下是否单证完全相符)。

5、建议企业派专员对进出口贸易合同履约进行全程负责和管理,保持与对方的联系,做好双方的信息传达工作,尤其注重对方的履约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引发争议。

最近浏览: